5.3 立体交叉绿化


5.3.1 立体交叉绿化应包括下列内容:
    1 立体交叉绿岛的绿化;
    2 高架道路、天桥等的沿口绿化;
    3 高架桥柱、道路声屏障、道路护栏、挡土墙、护坡等的绿化。
5.3.2 立体交叉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应根据环境和气候条件,遵循安全、适用、美观、经济、低维护、可持续的原则;
    2 应符合道路桥梁及相关构筑物的结构和强度要求;
    3 不得干扰相关道路桥梁、交通设施的各项功能;
    4 宜采用智能灌溉控制系统。
5.3.3 立体交叉绿岛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立交桥区匝道围合区域绿化应以植物景观为主,植物组群尺度应符合车行动态观赏的需要,宜选择抗性强、便于管理的植物种类;
    2 立体交叉匝道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;
    3 立体交叉绿岛应预留绿化养护进出通道,且不宜引导游人进入。
5.3.4 新建高架道路、天桥等沿口宜预留种植槽和绿化灌溉设施安装条件。
5.3.5 高架桥柱、道路声屏障、道路护栏、挡土墙、护坡和桥下地面等的绿化应根据光照条件选择植物种类,并应根据墙体等附着物情况确定攀援植物的种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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